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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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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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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依照《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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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5年8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8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5年8月13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转投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8月13日起可以查询。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3.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本产品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7 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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