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增加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8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30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投金融地产ETF,基金代码:159933)开通场内“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申赎业务。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本公司与下述机构签署的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增加下述机构为国投金融地产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下述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一、自2025年8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下述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0755-83160000,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了解有关情况。
  ■
  ■
  ■
  三、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请投资者做好风险测评,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