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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4,373,48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下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报告期内:1)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前期内部调整带来的优化效果持续显现,同时得益于政府以旧换新政策及基数效应叠加,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国内业务收入实现增长48.40%;2)海外市场方面,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与反制措施持续演化,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贸易格局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公司自主品牌海外业务及OEM/ODM业务收入分别小幅增长0.71%、2.05%。 面对复杂环境,公司专注经营策略的动态优化与敏捷响应。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2.88万元,同比增长74.9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19.51万元,同比增长86.0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3.83万元,同比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基数导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是由报告期内存货增加导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概述 报告期内:1)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前期内部调整带来的优化效果持续显现,同时得益于政府以旧换新政策及基数效应叠加,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国内业务收入实现增长48.40%;2)海外市场方面,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与反制措施持续演化,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贸易格局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公司自主品牌海外业务及OEM/ODM业务收入分别小幅增长0.71%、2.05%。 面对复杂环境,公司专注经营策略的动态优化与敏捷响应。报告期内实现经营效率与收入规模双增长。 1、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整体营业收入 ■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经营表现 ①产品及服务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营业收入 (按产品及服务) ■ 注1: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其他电器类产品包括饮水机、烤箱、电热水壶、多士炉、空气炸锅及其他; 3:烹饪具包括珐琅锅系列、不粘锅系列等。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ZG31电煮锅、LP5530多功能电炖锅、R531不锈钢内胆电饭煲、F50空气炸锅、S121&S125即热式饮水机、K36小鹅黄&猪猪粉新色、G68小鹅黄新色、陶瓷炖盅&陶瓷汽锅&陶瓷蒸架(G37适配)、3.5L陶瓷锅、26cm不粘汤锅、24cm不粘煎锅、猪猪粉系列不粘锅、32cm不粘炒锅、鎏金紫系列珐琅锅、30cm无盖不粘炒锅、硅胶煎铲、9cm迷你圆猪猪盒、mini吨吨杯、泡茶吨吨杯、吸管玻璃杯、樱花限定杯壶系列(泡茶随手杯470ml&630ml&吨吨杯800ml)、云朵包杯套、西洋参蒲公英茶等新品。 ■ ■ ②全球化发展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营业收入 (按地区) ■ ③市场与渠道 “北鼎BUYDEEM”中国营业收入 (按销售方式) ■ “北鼎BUYDEEM”中国经分销情况 ■ 注:“其他”项包括微信私域、淘宝分销、其他第三方平台、大客户团购等非自营渠道。 “北鼎BUYDEEM”中国线上直销情况 ■ “北鼎BUYDEEM”中国线下直销情况 ■ 北鼎品牌线下体验店,作为公司渠道建设中重要布局,在品牌露出、消费者触达、场景展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报告期内,随着门店数量同比增加及公司经营持续优化,线下自营门店实现营业收入3,412.15万元,同比增长49.35%,在自主品牌国内业务中收入占比10.31%。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大连、无锡、苏州、郑州新开北鼎线下体验店5家。 ■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因此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28,839.2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270,232.1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56,028.3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26,341,68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68,200股的股份,即324,373,482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571,745.97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39%。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GEORGE MOHAN ZHANG先生、方镇先生、牛文娇女士、钟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杰先生、谷琛女士、黄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肖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谷琛女士、肖杰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志敏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个人简历 1、GEORGE MOHAN ZHANG,男,1982年生,加拿大国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业工程硕士,西蒙弗雷泽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士。2003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GEORGE MOHAN ZHANG先生通过晶辉电器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4%。公司股东张北先生与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为父子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方镇,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业工程硕士,清华大学工业工程学士。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担任美国瓦格纳公司制造工程师;2005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公司研发部经理、市场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方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357,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方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牛文娇,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2010年曾历任营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牛文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牛文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钟鑫,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斯勒理工学院工业工程硕士、博士,清华大学工业工程学士。2005年至2012年,曾历任Sempra Commodity分析师、苏格兰皇家银行分析师、法国兴业银行分析师;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晶辉电器(深圳)投资总监;2023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蔚海智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钟鑫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钟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5、肖杰,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08年至2010年,担任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0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永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肖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6、谷琛,女,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国际法硕士,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至2024年,担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年至今,担任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华宝新能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谷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7、黄志敏,男,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风险与金融硕士。2020年至2024年,担任深圳市前海香港商会副秘书长;2024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汇丰商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 截至目前,黄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大会,本次会议选举刘云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刘云锋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设置职工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个人简历 刘云锋,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晶辉有限监事。2013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物流经理、零星采购负责人;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云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肖杰先生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 月7 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谷琛女士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 月7 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志敏先生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黄志敏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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