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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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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19 公司简称: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5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天健确保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确保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4.8万元(含税),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1.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 9:00-11:30,13:00-16:00 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8月21日 16: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 16:0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证券部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
  (二)“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变更前
  ■
  (2)变更后
  ■
  (三)“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四)“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①变更前
  ■
  ②变更后
  ■
  [注]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尚未最终确定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五)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五、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说明
  鉴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也已于2024年04月24日销户,故本报告中不再赘述。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根据公司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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