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股东薛淑华、马平均、田小波、杨胜波、杨培共5名自然人股东,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薛淑华、马平均、田小波、杨胜波、杨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941,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薛淑华、马平均、田小波、杨胜波、杨培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19,94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 注:上述减持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2、上述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以上持股5%以下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