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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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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08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向云南省页岩气勘探
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1日、4月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向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以所持有的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52.5068%股权对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页岩气公司”)进行增资完成后,页岩气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成为页岩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前期为天然气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公司”)、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关于以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向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详见2025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4月7日,能投集团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能投集团为公司上述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就上述关联担保的后续处理,页岩气公司及能投集团承诺在本次增资交割后3个月内,向原有担保的权利人提供符合其要求的新的担保措施或者确保天然气公司偿还完毕对应的担保债务,以使得公司为天然气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原有担保得以撤销、解除或消除。《关于以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向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详见2025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为玉溪公司应急气源储备站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于2025年5月27日出具《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为玉溪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870719D1GD0000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于2019年4月16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870719DGD00001,贷款本金150,000,000.00元,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累计向玉溪公司发放贷款本金人民币149,985,686.96元,玉溪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已在系统内进行了额度中止及额度项下的合同结清,公司对《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已随着《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债务全部清偿而解除。
  (二)公司为曲靖公司昭通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分行于2025年8月1日出具《关于贷款结清及担保解除的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曲靖公司因建设曲靖-昭通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累计向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分行借款30000.00万元,借款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25年7月5日借款人曲靖公司已将上述借款本息全部偿清,相关借款合同已履约完毕,公司的保证担保责任已在借款偿清之日解除。
  (三)公司为玉溪公司玉溪-普洱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华夏银行玉溪支行于2025年8月1日出具《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与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KM1610220240026-11),为债务人玉溪公司在华夏银行玉溪支行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 8832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KM1610220240026)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债务人玉溪公司申请已于2025年7月29日进行担保人变更,变更后由天然气公司对上述基本建设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解除公司对上述业务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公司为曲靖公司陆良支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于2024年12月3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4信银昆保证合同字第111206号的《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保证合同”)。公司同意对曲靖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24信银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字第111852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2025年8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2024信银昆保证合同字第111206号补-01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主合同贷款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变更为由天然气公司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天然气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的编号为2025信银昆保证合同字第135152号的《保证合同》生效之日(即2025年7月29日)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的原保证合同终止履行。公司对编号为2024信银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字第111852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公司为安宁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华夏银行昆明广福支行于2025年8月1日出具《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与华夏银行昆明广福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KM03(高保)20240008),为债务人安宁公司在华夏银行昆明广福支行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9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KM031022024003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债务人安宁公司申请已于2025年7月29日进行担保人变更,变更后由天然气公司对上述基本建设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解除公司对上述业务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为玉溪公司、曲靖公司、安宁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均已解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6,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5%;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说明》;
  2.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分行出具的《关于贷款结清及担保解除的证明》;
  3.华夏银行玉溪支行出具的《情况说明》;
  4.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5.华夏银行昆明广福支行出具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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