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82 公司简称:盛美上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5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HUI WANG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727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预留授予139.1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3)授予价格(调整后):48.5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8.50元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193人。
  (5)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所使用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A)、各考核年度的专利申请数(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综合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80%+Y*20%。
  注:1、“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增长率”=当年度营业收入相较于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3、对标企业指Gartner公布的相应年度全球半导体设备厂商销售额排名前五位的公司(如Gartner未公布或未及时公布,可采用其他权威机构数据);
  4、对标企业算数平均增长率=各对标企业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计算方法同盛美上海各考核年度所使用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之和除以五;
  5、当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A)及对标企业算数平均增长率均为负数时,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应替换为“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1.2≦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应替换为“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1.2”;
  6、如对标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日在1-9月内或对标企业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在盛美上海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议案的前一日尚未披露,则选取对标企业已披露的最近四个季度财务数据(含考核年度内各季度)之和作为考核年度数据用于比较。如对标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日在10-12月且对标企业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在盛美上海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议案的前一日已披露,则将对标企业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数据视为考核年度数据;
  7、“专利”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申请并受理的全部类型的专利。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等级评定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等(C)、合格(D)、不合格(E)共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注:1、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50.15元/股调整为48.50元/股;
  2、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266.15万股,实际预留授予139.1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7.05万股作废失效,未来不再授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727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HUI WANG、王坚、杨霞云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6月25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76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8.7275万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经核查,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6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275万股。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6月25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28.7275万股
  (三)归属人数(调整后):17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48.50元/股(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50.15元/股调整为48.5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
  ■
  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较《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中披露情况有差异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SOTHEARA CHEAV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职务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杨霞云所致,详情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除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17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7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8.727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杨霞云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存在因限制性股票归属买入公司股票和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杨霞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实,相关买卖行为发生在其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之前,行为发生时其尚不具备公司董事身份。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八、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5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