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部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文坤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董文坤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工学硕士,生物医药中级工程师,国家执业药师。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美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主管;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梅里埃(上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原美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2019年8月至今担任安旭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文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