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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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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7月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兴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25-03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彭诚信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候选人彭诚信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步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原独立董事施东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规定,其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施东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施东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预案已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5-037)和《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38)。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诚信,男,1973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在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做研究学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在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任教。2015年5月至2022年1月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担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3月担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上海汇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6月至今担任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7月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投资建设13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额敏项目”) ● 投资金额:约571,165.91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下同) ●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所在区域地形、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涉及工程多,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因建设进度、产能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项目投资无法收回等风险,进而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风电场滚动开发经营策略和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拟以其控股子公司额敏塔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额敏塔风”)在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投资建设13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71,165.91万元。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项目情况 额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3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71,165.91万元,企业自筹资金约为114,233.18万元,申请贷款约为456,932.73万元。首期拟实施75万千瓦风电项目,后续55万千瓦风电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设。其中,首期75万千瓦总投资金额约为353,074.36万元,自筹资金约为70,614.87万元,申请贷款约为282,459.48万元。 额敏项目装机容量总计130万千瓦,拟使用6.25MW/10MW/15MW三种机型混合布置,拟新建2座220kV升压汇集站,分别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国网塔额750kV变电站,配建装机规模为10%、2h储能系统。其中,首期75万千瓦项目拟使用6.25MW/10MW/15MW(24台/18台/28台)三种机型混合布置,配建装机规模为10%、2h储能系统,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汇集75万kW风电机组及7.5万kW/15万kWh储能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国网塔额75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约77km。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中船风电拟以其控股子公司额敏塔风作为额敏项目投资主体。额敏塔风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额敏塔风股东分别为中船风电(持股61%)、新疆乌塔碳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4%),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5%),额敏塔风各股东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出资投资建设额敏项目。 额敏塔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公司风电主机装备与电站系统集成融合发展,若上述项目顺利建成投产,预计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风机设备的市场份额,夯实公司业务发展格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所在区域地形、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涉及工程多,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因建设进度、产能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项目投资无法收回等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妥善做好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 至2025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7分别经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亦经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三)登记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6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一定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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