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康润星投资有限公司、吕惠民等14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认购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份额,出资占比28.3018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通知,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毕,其中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投资基金的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 ■ ■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因投资基金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运营过程中投资基金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投资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