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4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范红卫女士、李晓明先生、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俊先生、薛文良先生、邬永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1,494,169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晓明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900股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龚滔先生: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主任、经理;2015年5月至2024年4月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龚滔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副院长,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俊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薛文良先生:1979年出生,博士,曾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薛文良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邬永东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授薪合伙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兼董事、浙江创课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捷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邬永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4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概述 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取消公司监事会。 2、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 4、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5、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6、在章程中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等内容。 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的负面情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法律后果”、“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违法分红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主体的赔偿责任”、“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及公积金补亏顺序”、“面额股的每股金额”、“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 ■ ■ ■■ ■ ■ ■ ■ 注:1、除上表所列主要条款修订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种类”改为“类别”、“或”改成“或者”、部分“提案”改为“提议”、条款序号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和标点的修改,不进行逐条列示。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公司拟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4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段梦圆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段梦圆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后续由公司另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继续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段梦圆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务实、恪尽职守,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4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1日 至2025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5年8月15日 9:00-16:00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11-39865111 传 真:0411-39901222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