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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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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和《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2025年8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11元/股,最低价为9.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987.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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