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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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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2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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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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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青岛澳柯玛智慧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冷链公司”)在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内,于该行办理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70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智慧冷链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7.0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5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2025-019)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26)。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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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二)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智慧冷链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2025年澳司澳慧授字001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智慧冷链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相关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2.80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4%。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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