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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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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现调整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含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2、完善总则、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变更期限,新增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法律责任。
  3、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本次修订后,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章程修订对照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号:2025-039)。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部分制度,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上述制度全文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合格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卫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增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卫青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为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也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8月20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将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8月20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凤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8月20日。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文件,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文件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调整为9名董事,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
  二、新增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合格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慎重讨论,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卫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王卫青简历:
  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7月至2016年2月任职公司营销中心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主任内勤科主管,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运营管理部见习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法务部经理。
  王卫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卫青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8月20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和议案4.0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2.01、2.02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0需逐项表决。本次股东会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5、提案1.00、2.01、2.02表决通过是提案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8月1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8月18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8938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江
  2、联系电话:0760-8689381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8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25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填的表决票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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