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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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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5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2025年6月18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37.58元/股、最低价为34.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458,745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49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1.58元/股(含本数)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1.48元/股(含本数)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年8月7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5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7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计算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1.5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1.48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8月7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0,567,367×0.1001)÷100,666,667≈0.1000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1.58-0.1000)÷(1+0)=51.48元/股(含)。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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