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届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5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 ■ ■ ■ ■ ■ ■ 除上述主要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同步修订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1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