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形,下同。 二、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 注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上表中“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合计数为质押股份总数占程立力、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