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6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A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80.49%、C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80.35%、E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80.28%、F类份额本次实际收益分配比例为80.06%、D类份额因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为0故不参与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8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8月4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5年8月5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或届时在公司官网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