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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钱产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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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7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钱产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双钱产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双钱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双钱产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3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双钱产业与华夏银行南宁高新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5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0)。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科技支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1,9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南宁高新支行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双钱产业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双钱产业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0,181.58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6.6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7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3.80元/股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62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13,345,567股的比例为1.22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4元/股,最低价为2.6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8,532,07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860,8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13,345,567股的比例为3.31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4元/股,最低价为2.3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77,296,912.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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