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5-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时任董事长吕建中先生,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凯先生,时任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朱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余良程先生为公司监事,并于当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选举朱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请王乐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选举余良程先生为监事会主席。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请侯体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公司章程,完成监事会改革;并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余良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5-047)。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肖敏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13,000万元银行融资授信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5日和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04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持有的23,000,000股限售股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神雾集团持有的90,000,000股限售股拍卖事宜尚在公示阶段。若上述两次司法拍卖均成交且完成过户手续,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将累计减少至49,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67%,神雾集团将不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未来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仍持有公司162,600,000股限售股,该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仍存在被提起司法拍卖和强制处置的风险。 5、2025年3月,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暨股份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641,670,201股增加至643,620,20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41,670,201元增加至643,620,201元。2025年5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暨股份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643,620,201股增加至646,555,17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43,620,201元增加至646,555,17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3月19日、202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6、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不涉及转融通出借业务。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处境,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仍在与各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事宜。 8、报告期内,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9、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江苏院与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1,003,000,000元。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5-05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郭永生、崔博,独立董事丁晓殊、钱传海、王绍佳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林、余良程、董郭静、肖敏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单一选聘的方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