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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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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5-098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0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7月3日,公司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日,到期日为2025年7月31日,共28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9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5年7月31 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福建同春已赎回本金4,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4.6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5-099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4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158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2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5年3月2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3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29.9951万股,占公司2025年7月末总股本130,892.7729万股的比例为1.25%。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与上次披露数相比没有变化,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2元/股,最低价为4.6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025.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南药转债”(债券代码“110098”)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转股,公司2025年7月末总股本由2025年6月末的130,891.6414万股增加至130,892.7729万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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