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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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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7月30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定于2024年8月1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商龙燕、黄鑫、李松伦。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商龙燕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定增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定增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7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 至2025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5年8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第1、2项议案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798141 传真电话:0531-8879814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 本次拟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部分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的部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124,639.73万元。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0元受让上海赛鲲持有的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阳兴瑞)6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履行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预计庆阳兴瑞项目建设投资50,600万元,除实缴10,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外,其余项目建设资金40,600万元,由庆阳兴瑞进行融资租赁和银行融资获得。 庆阳兴瑞于2025年4月27日完成工商过户登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庆阳兴瑞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融资,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同时申请公司向其提供不超过5亿元担保。 公司拟为庆阳兴瑞2025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50,000.00万元(不含本次调剂的4亿元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庆阳兴瑞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方庆阳瑞庆管理咨询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庆阳瑞庆)同时提供100%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期限、金额以被担保业务期限为准。本次业务为公司与庆阳兴瑞其他股东庆阳瑞庆对庆阳兴瑞同时提供100%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被担保方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目前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情况,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被担保方预计投产后经营状况良好,经分析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无逾期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庆阳兴瑞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三)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庆阳兴瑞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方庆阳瑞庆同时提供100%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授权。 六、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庆阳兴瑞业务发展需要,向兰州银行庆阳分行申请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本次融资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上述担保未包含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的10,000万元和控股子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的3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剂给庆阳兴瑞使用。本次担保额度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担保对象的合理调剂,无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上述调剂前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变。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648.4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9,448.4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1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本次追加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变仍为不超过350,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增加,为不超过174,639.73万元。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即将到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5-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即将到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治理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融资,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公司拟为其2025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50,00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3日。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调整了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即将到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5年9月13日)起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延长上述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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