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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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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5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及《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代慧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海信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与其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继续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金融业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我们审阅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信财务公司」)经审阅的2025年半年审阅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以及本公司编制的《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认为:《风险评估报告》符合实际情况,截至本报告日,海信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与其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金融业务,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变更总裁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董事、变更总裁并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以下人员变更:
  1.提名方雪玉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若当选,方雪玉女士将补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方雪玉女士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聘任高玉玲女士为本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高玉玲女士将不从本公司领取总裁薪酬,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159.6万元。
  3.由殷必彤先生补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ESG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人员若当选,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本公司董事人数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5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变更总裁
  并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变更总裁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必彤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董事、总裁胡剑涌先生以及董事朱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胡剑涌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总裁职务以及战略委员会、ESG委员会的委员职务;因工作安排调整,朱聃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以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胡剑涌先生、朱聃先生的离任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剑涌先生、朱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本公司对胡剑涌先生、朱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必彤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任职期间,殷必彤先生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空气事业部总裁职务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240万元。
  本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变更总裁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以下人员变更:
  1.提名方雪玉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若当选,方雪玉女士将补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方雪玉女士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聘任高玉玲女士为本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高玉玲女士将不从本公司领取总裁薪酬,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159.6万元。
  3.由殷必彤先生补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ESG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人员若当选,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本公司董事人数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简历
  高玉玲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三电株式会社董事,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高玉玲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殷必彤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的空调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家用空调事业部总裁、中国区总裁、智能家居事业群联席总裁。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空气事业部总裁、空气事业部党委书记、空气事业部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
  殷必彤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方雪玉女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洲公司总经理,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海信多媒体集团副总裁、海信电子信息集团副总裁、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青岛理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海信冰箱有限公司的董事。
  方雪玉女士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职务,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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