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或”改为“或者”、“股票”改为“股份”、“种类”改为“类别”、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治理体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