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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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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7月30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广场A1幢34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文哲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6人,代表股份677,827,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50,903,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6人,代表股份26,92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34,108,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184,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6人,代表股份26,92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37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58%;反对17,3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62%;弃权122,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59,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5%;反对17,3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83%;弃权122,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5年第二季度(4-6月)订单情况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2016年11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原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发布“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认公司和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联合体(以下合称“中标人”)为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人与政府方代表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郑州市成立了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甲方和项目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调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104,904.64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部建设成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甲方与项目公司已签署《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公司已向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发送《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4,877.58万元,累计应收未收的服务费约为9,460万元。公司正积极与政府方沟通推进项目终止以及回款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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