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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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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5-02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微电子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部分合肥存储股权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3.3333%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5,0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剩余持有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9.548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5-02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唐电信”)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微电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存储”)3.3333%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4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合肥存储3.3333%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5,0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大唐微电子剩余持有合肥存储9.5485%股权。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进一步聚焦“安全芯片+特种通信”主业,同时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7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微电子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部分合肥存储股权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仅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3条第一款第(四)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4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需满足:
  1、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最终以产权交易所核准内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所持有的合肥存储3.3333%股权,该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型。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合肥存储成立于2018年6月7日。2019年6月,大唐微电子对合肥存储现金增资3,493万元。后经多次股权变更、增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存储注册资本27,115.6465万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
  3)其他信息
  根据公开查询资料,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合肥存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合肥存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149,597.81万元,以此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本次标的合肥存储3.3333%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5,000.00万元,高于评估值约0.27%,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2)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本项目三种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1)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本报告被评估单位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资产基础法运用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财务数据经过审计,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账外资产,故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但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经营亏损,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未来年度的收益与风险在基准日时点难以可靠地估计,不具备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
  3)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适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且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目前与被评估单位同一行业,产品类型、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相类似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本次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结合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020108号),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根据市场法评估结果,合肥存储(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6,561.30万元,评估价值149,597.81万元,评估增值133,036.51万元,增值率803.30%;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合肥存储(母公司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6,561.30万元,评估价值为33,421.87万元,评估增值16,860.56万元,增值率101.81%。本次资产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合肥存储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9,597.81万元。
  (3)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基本假设
  a.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b.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c.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一般假设
  a.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b.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c.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d.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特殊假设
  a.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b.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c.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实物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重大质量缺陷;
  d.假设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真实、完整,不存在产权瑕疵,不涉及任何抵押权、留置权或担保事宜,不存在其它其他限制交易事项;
  e.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f.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g.未来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
  h.被评估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有效期3年。假设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i.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假定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后可以获得更新或换发;
  j.假设来源于iFinD资讯的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真实可靠;
  k.可比上市公司所在的证券交易市场均为有效市场,其股票交易价格公允有效;
  l.可比参照企业在交易市场的产权交易合法、有序;
  m.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是真实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及时的、其股票的市场交易正常有序,交易价格并未受到非市场化因素的操控。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转让底价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5,000.00万元,高于评估值约0.27%,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交易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标的股权,最终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履约安排将在确定具体受让方后签订明确。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转让合肥存储3.3333%股权后,大唐微电子剩余持有合肥存储9.5485%股权。
  交易对方及最终成交价格暂未确定,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及对公司业绩影响尚未确定,最终具体影响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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