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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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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31日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7月31日起,对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实际更新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同时对《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752)。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设A类、B类和C类三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基金份额升降级业务。今后若开通升降级的有关业务,业务规则详见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B类基金份额一致,即管理费率为0.15%/年,托管费率为0.05%/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10%/年。
  三、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5万元,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50万元,已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有C类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每次追加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2、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不设单笔最低限额。
  3、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附件。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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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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