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0栋宝石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葛昊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律师、王赛琪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