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陈国栋先生、李国强先生(独立董事)、赵平先生(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小英女士、郭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焕焕、程思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