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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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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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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7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黄丽辉先生提名孙士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士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士泉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孙士泉先生的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孙士泉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9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历任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24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
  孙士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士泉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7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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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其他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废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制定及废止的制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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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废止《授权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制定和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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