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肥液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7月29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合肥液晶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1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17亿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17亿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11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54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持股比例90.21%)占合肥液晶注册资本的27.04%。合计持有合肥液晶的股权比例为96.8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2.00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液晶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合肥液晶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液晶96.80%股权,对合肥液晶具有绝对控制权,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极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3.09亿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1.09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33.04%,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未使用额度52.00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20%。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