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吴曼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吴曼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曼: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年11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质量管理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曼女士直接持有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000股股份,同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13,800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曼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赵亮先生和杨阳先生,法定持续督导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鉴于杨阳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欧阳旭峰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杨阳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赵亮先生和欧阳旭峰先生。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杨阳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欧阳旭峰先生简历 欧阳旭峰,男,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主要参与了:普冉半导体科创板IPO项目、艾为电子科创板IPO项目、国光电气科创板IPO项目、泰坦科技科创板IPO项目与再融资项目、鸿安机械创业板IPO项目、臻宝科技科创板IPO项目等。欧阳旭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