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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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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董海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董海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烟台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部长、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海普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副总裁、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董海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8日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175,981,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4,402,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21,578,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22,563,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人,代表股份21,578,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5,89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74,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3%;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6%;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18,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9%;反对1,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3%;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0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78%;反对1,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96%;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13,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65%;反对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7%;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5,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15%;反对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73%;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05%;反对15,92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90%;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4,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45%;反对15,92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771%;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5,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19%;反对15,92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3%;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7,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60%;反对15,92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38%;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4,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14%;反对15,91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62%;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20%;反对15,91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558%;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2%。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40%;反对15,91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56%;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24%;反对15,91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509%;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6,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25%;反对15,92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3%;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04%;反对15,92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42%;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99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75%;反对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7%;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9,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10%;反对15,9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73%;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1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70%;反对15,9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6%;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6,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55%;反对15,9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64%;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1%。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05%;反对15,92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68%;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4,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45%;反对15,92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02%;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11,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52%;反对15,92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5%;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17%;反对15,92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55%;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5,86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反对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50,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5%;反对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1%。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4,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17%;反对15,9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9%;弃权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38%;反对15,9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91%;弃权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彦宇、胡宝花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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