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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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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变更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任王革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本届高管任期届满时止。
  二、董事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刘海英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动原因,刘海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连泽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王革良,男,1968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9.01一2020.09,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大隆矿矿长;2020.09一2021.01,辽宁省能源集团战略规划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1.01一2023.03,辽宁省能源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副总经理、白音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2023.03一2023.06,辽宁省能源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副总经理,白音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3.06--2024.08,沈煤集团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08--2025.01,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总部部长;2025.01--2025.03,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战略投资部部长;2025.03--2025.06,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
  连泽绵,男,1980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副教授,2019.12一2023.10,历任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2023.10一2024.03,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直属党委书记兼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4.03一2024.07,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直属党委书记兼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4.07一2025.01,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直属党委书记;2025.01一2025.06,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组织人事部部长;2025.06至今,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5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38号辽宁能源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3日
  至202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限售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韩健 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38号
  邮政编码:1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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