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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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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30,113,550.00股,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113,550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91,355,145.90元。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943,665,009.00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1,355,145.90元÷943,665,009.00股×10=0.96808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808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113,550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91,355,145.9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
  4、公司不存在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113,550股后的913,551,4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30,113,5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28日至登记日2025年8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30,113,550.00股,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113,550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91,355,145.90元。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943,665,009.00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1,355,145.90元÷943,665,009.00股×10=0.96808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8088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246018
  3、咨询联系人:罗朝晖 高柱生
  4、咨询电话:0556-5919977/5919978
  5、传真电话:0556-5919978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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