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章程》的修订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长”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对《章程》做出上述修订后,原《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修订、制定和废止的管理制度情况如下: ■ 其中,《对外担保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年度业绩考核办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