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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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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1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对AgriZeroNZ增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Synlait Milk Ltd)(以下简称“新莱特”)以现金方式对AgriZeroNZ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1,294,939新西兰元。增资后,新莱特持有AgriZeroNZ的股权比例维持1.83%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光明牧业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光明牧业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股东贷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明牧业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 股东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贷款基本情况:光明牧业与银宝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向银宝光明牧业合计提供人民币1亿元股东贷款。按照持股比例,光明牧业将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股东贷款,期限一个月,期限内免息,逾期未归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收取。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7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光明牧业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银宝光明牧业未按合同规定用途归还上海银行贷款;银宝光明牧业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本次股东贷款。 一、股东贷款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牧业”)参股公司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光明牧业”)计划于2025年8月底,提前归还上海银行人民币1亿元贷款,置换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十年期固定资产贷款。结合银宝光明牧业的资金情况,提前还款资金无法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筹措。光明牧业与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向银宝光明牧业合计提供人民币1亿元股东贷款。按照持股比例,光明牧业将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股东贷款,期限一个月,期限内免息,逾期未归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收取(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贷款”)。 2025年7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光明牧业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贷款不会对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银宝光明牧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28日;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射阳县农牧渔业总公司第三管理区195号;法定代表人:陆体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草种植;谷物种植;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明牧业持有银宝光明牧业49%股份,银宝集团持有银宝光明牧业51%股份。银宝光明牧业日常经营管理由光明牧业负责,报表由银宝集团合并。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宝光明牧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2,592.2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2,897.01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9,695.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24%。2024年度,银宝光明牧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796.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79.3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5月31日,银宝光明牧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680.9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486.75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9,194.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83%。2025年1-5月,银宝光明牧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159.0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1.0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关系 银宝光明牧业为光明牧业参股公司,光明牧业持有银宝光明牧业49%的股份,日常经营管理由光明牧业负责。银宝光明牧业生奶销售至江苏光明银宝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银宝乳业”),光明银宝乳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股东贷款 银宝集团持有银宝光明牧业51%的股份,银宝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人民币5,100万元股东贷款。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盐城市属国有企业,于2015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组建集团,业务涵盖农业、盐业、粮油、食品供应链等领域,下辖农水集团公司、农业发展公司、银宝盐业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粮油集团公司、储备粮管理公司、建设投资公司、食品科技公司等8个二级公司和70多个三级控参股企业。截至2024年底,集团资产总额达286亿元,营业收入68.76亿元。 (五)本公司以前年度对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贷款的情况 除本次股东贷款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贷款。 (六)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光明牧业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贷款人民币4,9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首次提款日起1个月,贷款一个月内免息,若逾期未归还,贷款利息按照同期银?贷款基准利率(LPR)执行。银宝光明牧业将通过本次股东贷款偿还上海银行贷款,本次股东贷款还款来源为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十年期固定资产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各方 借款人:银宝光明牧业 贷款人:光明牧业 2、借款金额:人民币49,000,000元 3、借款用途为:归还上海银行贷款 4、借款利息:借款期间一个月内免息,若逾期未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同期银?贷款基准利率(LPR)收取。 5、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一个月。 6、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逾期不还的部分,出借方有权追回借款。 7、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股东贷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光明牧业参股银宝光明牧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将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银宝光明牧业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一)潜在风险: 1、银宝光明牧业未按合同规定用途归还上海银行贷款。 2、银宝光明牧业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本次股东贷款。 (二)防范措施: 1、本次股东贷款为过桥资金贷款,银宝光明牧业向上海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银宝光明牧业提供过桥资金,银宝光明牧业与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后,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放款(受托支付放款至双方股东)。本公司将积极敦促银宝光明牧业完成还款及贷款置换,尽早完成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对双方股东的放款。 2、银宝光明牧业生奶销售至银宝光明乳业收款可控;银宝光明牧业日常经营管理由光明牧业负责,日常经营资金收、付可控,在资金上可确保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股东贷款为过桥资金,银宝光明牧业提前归还上海银行贷款,并向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完成贷款置换,降低利息成本。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银宝光明牧业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以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股东贷款不会对本公司及光明牧业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提供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股东贷款后,本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总余额为人民币60,625.80万元(含对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40%。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总余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5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总余额为人民币55,725.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88%。 截至目前,未发生股东贷款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3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明乳业”)全资子公司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牧业”)参股公司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光明牧业”)通过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借款,用于归还股东借款及购置牧场所需的固定资产,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银宝光明牧业向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授信额度1.1亿元,借款年限为10年,综合利率控制在年利率2.75%(含)以下。光明牧业持股比例49%,光明乳业提供担保人民币5,390万元;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集团”)持股比例51%,银宝集团提供担保人民币5,61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银宝光明牧业向银宝集团、光明乳业提供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7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银宝光明牧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 债务人: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主债务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0.5390亿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明牧业参股银宝光明牧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控制相关风险。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有助于提升被担保单位融资效率,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银宝光明牧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明牧业参股公司。光明牧业持股比例49%,光明乳业提供担保人民币5,390万元;银宝集团持股比例51%,银宝集团提供担保人民币5,610万元。银宝光明牧业向银宝集团、光明乳业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7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反担保措施可以有效增加对本公司的利益保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77,2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6%。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61,8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53%;本公司为参股公司(银宝光明牧业)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5,4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相关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25-024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栋五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5日 至2025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7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提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一)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六、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8月13日(周三, 9:00-16: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四) 在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如下: ■ (五) 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其他事项 (一) 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1号楼 联系人:陈仲杰 联系电话:021-64307739 (三) 会议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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