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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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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3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为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董事顾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聘任名誉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临2025-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聘任名誉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临2025-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名称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王利(主任委员)、周献慧、顾建国、刘为东、孟长春
  2、提名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周献慧(主任委员)、张利军、方国兵、顾建国、王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孟长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聘任名誉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告》(临2025-037)。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25-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39)。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3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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