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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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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1.8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4,36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07,980股的比例为0.0630%,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33.09元/股,最高价为33.29元/股,支付金额为213.36万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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