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和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能源”)和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马精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鉴于公司对新马精密在控股权、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公司对新马精密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本次担保旨在满足新马精密经营需要,故新马精密其他股东无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新马精密也将不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安徽新能源和新马精密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马鞍山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公司作为保证人对2家子公司合计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新能源、新马精密均无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10亿元、3亿元;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对安徽新能源、新马精密担保余额分别为0.5亿元、0.3亿元,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9.5亿元,2.7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新能源、新马精密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安徽新能源和新马精密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2.63%。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11%。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安徽新能源与招商马鞍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2、新马精密与招商马鞍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3、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51XY250709T00000901); 4、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51XY250709T00000601)。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