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88,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本次8,160,000股解除质押后,高峰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0股。 ● 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强、高敏、郑国富、临海市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临海洛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8,517,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27,6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3.3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高峰先生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高峰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再质押的计划,后续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