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3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7万股,并于2020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公司的通知,保荐代表人周银斌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决定委派吴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桐先生和吴窑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吴窑先生,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吴窑先生曾主持和参与了邮储银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邮储银行2023年A股非公开发行、中际联合A股IPO、建工修复A股IPO、威力传动A股IPO、民生银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