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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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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层级、多频次的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建立起贯通中期与年度的股东回报体系,持续高比例分红与累计超53亿元的现金分配规模,充分印证公司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的经营理念,持续巩固投资者长期信心。 未来,公司将继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统筹长期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等多方面因素,兼顾考虑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合理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现金流量充裕且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研究中期分红及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切实回报股东,增强市场信心。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披质量,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及时规范向资本市场传递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有效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4年,公司累计发布106份公告正文(含定期报告)。坚持投资者导向,以更简明化、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和有效性。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主动型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深入挖掘公司投资价值,探索创新投资者沟通渠道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的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积极构建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群体的良好互动关系,传递公司科技创新和核心竞争实力,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传递公司资本品牌价值。 2025年,公司将致力于打造高质量、高透明度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体系,通过多元化渠道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具体举措包括:一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可读性。围绕投资者关切,通过定期报告、ESG报告等载体,采用可视化、简明化的表达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升信息的可理解性与可读性。二是持续深化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管理层与投资者直接沟通,提升投资者互动体验与信息传递效率;建立常态化投资者调研机制,持续邀请投资者走进公司,通过透明、规范、高效的现场交流,增进对公司价值的深度理解,稳定投资者预期,提升投资者价值认同和获得感,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主动强化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沟通与价值管理,提升透明度,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让资本市场充分认识公司内在价值。 六、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中的前瞻性陈述可能受到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对此作出任何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与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优势。 公司努力通过稳健的经营、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4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鹏饮料”)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572号文核准,本公司2021年5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46.2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40,0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851,262,7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19,335,941.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26,758.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21日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52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5,808.0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63,315.53万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2.5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384.6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66.71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800.04万元,注销账户转出的余额人民币17.94万元和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7,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5月24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深圳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5月25日办理了销户。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3月31日办理了销户。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11月26日办理了销户。 注4: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5月25日办理了销户。 注5: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了销户。 注6: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4月17日办理了销户。 注7: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基地”)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基地”),华南基地对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12月27日办理了销户,账面余额人民币1,941.95万元已全额转入增城基地对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8: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1年12月29日办理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94,512.4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78,981,167.59元,合计人民币787,875,679.9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2775号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787.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78,787.57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已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本报告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剩余投资份额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17.94万元已转出并办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度发生变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变。上述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3:“截至期末投资进度”的计算口径中(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金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生产设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该等项目按照项目净利润核算其本年度实现的实际效益。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025年报告期净利润已达到本公司用以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时对应预计的2025年报告期净利润。 注6: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已完成投入。该项目用于完善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为营销人员提供稳定的办公环境以提升其服务质量,加强渠道建设并加大产品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注7: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因上述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上述项目实际收益。 注8: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该项目拟投资新建总部大楼,扩大公司办公面积,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4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如下: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总裁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6、7、8、10、11、1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募集资金管理办法(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反舞弊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8、9、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需要,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同时,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实施后,现行公司章程即相应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50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5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3栋东鹏饮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公告于2025年7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office@szeastroc.com)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8月8日下午17:30前发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三栋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 电话号码:0755-26980181 传真号码:0755-26980181 电子信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 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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