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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36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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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6月18日,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业务提供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2025年7月14日,公司与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业务提供 2,3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2025年7月1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2025年7月21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77352001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2、公司与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2025062600000951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送达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3、公司与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2025071100000279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3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送达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4、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201202500000602)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9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985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0,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9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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