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吴意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时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时永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时永先生自愿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主动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 1、上述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2、“持股比例”以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520,000股后的79,853,500股为基数计算(下同)。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时永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382,400股,合计直接持股比例为48.07%,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预计将于2025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时永先生自愿承诺: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不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主动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时永先生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出具的《关于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