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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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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海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10%股权,在不低于股权评估价的前提下,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薛文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薛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薛文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薛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凯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10%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公告中预计对当期损益影响金额仅为预测数,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及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本次交易将在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旦华复能”)50.10%股权,在不低于股权评估价的前提下,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CH69W64X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3018号1418办公 5、法定代表人:肖家河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3年5月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旦华复能50.10%股权,旦华复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栖贤悦鑫(临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旦华复能49.90%股权。 (二)本次转让的相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旦华复能进行审计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旦华复能总资产979.29万元,总负债1,042.80万元,净资产-63.5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8.46万元(包含公司并表前旦华复能2024年1-5月财务数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7.49万元。 2、根据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031100213号),截至2025年5月31日,旦华复能总资产945.01万元,总负债1,064.05万元,净资产-119.04万元,应收款项总额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2025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5.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74万元。 3、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049号),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论,旦华复能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45.01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064.05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19.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19.04万元,收益法评估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5,982.68万元,较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增值额为6,101.72万元,则公司所占旦华复能的50.10%股东权益价值为2,997.32万元。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详见上述资产评估报告。 (三)交易标的权属及其他情况 1、公司持有的旦华复能50.1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旦华复能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旦华复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诉讼、提供担保等情形;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旦华复能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存在一笔对旦华复能的应收款,为公司提供旦华复能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形成利息45万元,已于2025年7月12日到期;公司拟在挂牌交易时增加设置交易条件,要求股权竞买方除需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外,还需承担偿还公司1,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最终购买方需于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前,偿还公司借出的1,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旦华复能不存在其他经营性往来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签署交易合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授权安排 本次交易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前提下,公司拟定首次挂牌价为3,000万元。若首次挂牌未能达成交易,公司将按照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前提下再次挂牌,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挂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挂牌、再次挂牌、终止挂牌、调整挂牌价格、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办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旦华复能尚处于初创期,未实际产生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旦华复能的全资子公司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收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发的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但因市场及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导致该项目财务收益测算不达预期,拟启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本次转让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旦华复能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有利于更好地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本次交易将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按照首次挂牌价格测算,公司预计影响当期损益约2,940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以及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将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手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号); 3、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031100213号); 4、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04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薛文女士、副总经理高传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职务,高传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薛文女士、高传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薛文女士、高传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薛文女士、高传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凯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附件:杨凯先生简历 杨凯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山大学审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东联通通信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长正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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