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旗下部分 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经与相关流动性服务商协商一致,自2025年7月24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6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9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