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5,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上述股份均通过赠与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金会因业务需要,进一步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减持比例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200万股,减持比例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因业务需要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