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1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后期公司可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70.10亿元。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5-13)。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1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常州常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常楹”)。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常楹与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沣融租赁向常州常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融资额度。同时,公司与沣融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常州常楹履行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偿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常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3、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中兴路95号 4、法定代表人:刘小进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保证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承租人:常州常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五、董事会意见 常州常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融资所获款项主要用于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与经营效率。公司对常州常楹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资产状况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5.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52%。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