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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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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的最高额担保金额为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脉光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光电”、“债务人”)经营发展,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泰州分行”、“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200T525021A001,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兴业银行泰州分行与华脉光电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该项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2025年7月21日, 兴业银行泰州分行和华脉光电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1201T525025),兴业银行泰州分行同意给予华脉光电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借款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12个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华脉光电其余股东,也于近日按对应持股比例分别出具《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200T525021A00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200T525021A003)。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脉光电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为华脉光电向兴业银行泰州分行借款按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顾春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业路西侧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劳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脉光电40%股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华脉光电3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脉光电总资产34,188.09万元,净资产11,627.5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1,564.71万元,净利润83.1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华脉光电总资产37,135.68万元,净资产11,957.24 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478.35 万元,净利润 304.76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华脉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被担保主债权: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责任的履行: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编号与债权余额的债务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收到后应立即履行清偿责任并放弃一切抗辩理由。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安排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2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9日 至2025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陈革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陈革 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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